(2)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企业的资质证明,资质审核通过后提供所有资质审核资料原件、加盖公章的报价单的原件(报价单必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未按要求提供资质的视为废标。
(3)申请人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提交资质预审文件,报价资料待资格审核后统一邮寄到: (略) 东外环企管科4楼。
2、递交方式:*@*39.com,文件名以公告名称命名。
3、联系人:后勤部企管科
4.联系电话:0370-(略)
查看附件:酒水、饮品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