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之盾 (略) 消防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安徽鑫之盾 (略) 消防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受理。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9日(10个工作日)。 | |||
电话: | 0562-* | 传真: | / |
地址: | 枞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安徽鑫之盾 (略) 消防设备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枞阳县横埠镇官塘村 | ||
建设单位: | 安徽鑫之盾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
受理日期: | 2023年7月27日 | ||
环评全本: | 见附件 | ||
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由建设单位同意公开。2.相关环评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