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3年第81号)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
建设用地 编号 | 用地位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竞买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出让年限 | ||
用地使用 性质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
大保(2023) -6号 | 大连保税区汽车产业园区A-12-1地块 | 49979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 | 49979 | ≥1.0 | 1540 | 5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除外)。
三、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首先须 (略) 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大连注册中心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地址: (略) 中山区五惠路32号汇景天地9层,联系电话:0411-*),其他服务网点请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站http://**--特色应用--国有土地--土地交易办事指南中查询。申请人取得数字认证证书后须在CA数字证书备案申请版块中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网上备案手续(咨询电话:*)。
四、数字认证证书办结后,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20日9时至2023年12月18日15时,到大连保税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地址:大连保税区管委会综合服务楼1610室)办理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站http://**--特色应用--国有土地-- (略) 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管理系统下载取得《挂牌出让文件》及其他文件和申请登记;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与《挂牌出让文件》同时下载取得的其他文件主要为有关部门告知事项,具体事项由出具文件的部门负责并解释。
五、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须于2023年12月18日17时前到大连保税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提交有关书面备案材料,接受竞买资格审查。申请人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取得竞买人资格后,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3年12月10日9时 至2023年12月20日14时,截止挂牌交易的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交易大厅(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七、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手续。
联系人:刘扬 夏婧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