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中医院洗涤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0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中医院洗涤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康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临港经 (略) 内环南10号
成交总价:人民币***万*仟元整(¥*元)
成交单价:人民币每床位日*元整(¥3元/床位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舒城县中医院洗涤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医 (略) 所有布类用品的洗涤,包括下收下送、缝补、折叠、包装、被扣和熨烫。 (略) 规定的时间,按时将待洗用品 (略) 、部门收取,并将洗净物品送回 (略) 、部门。清洗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病员服,各类医用敷料,病房、值班室各门急诊床单、被套、枕套、垫单,巡回衣、参观衣、手术衣、治疗巾、中单、各类包布、洞布、护理车布袋,毛毯、太空棉(被)示教床用三件套等所有医用布类物品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 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须满足采购需求及按照国家相关文件和要求、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瑞华、江亚平、郑立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 (略) 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3#10层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