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协 (略) 秀英区美新街1号五源河公寓三期G区商业地下负一层零售商业用地面积2300.49平方米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下空间基本情况
该项目的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海口 (略) ,地表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地表土地面积为*.5平方米,地表土地使用期限城镇住宅用地至2089年12月31日止,零售商业用地至2061年12月15日止,地表不动产权证号为琼(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拟出让地块情况如下:
拟出让地下空间地块坐 (略) 秀英区美新街1号五源河公寓三期G区商业地下负一层,地下空间投影坐标面积为2300.49平方米,地下空间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地下空间出让年限至2061年12月15日止。
此次拟供地下空间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地下空间已由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海口 (略) 进行了开发建设。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自市政府批准后公告之日起计。公示地点为海口 (略) 自然资源和规 (略) 站(http://**)。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对本公示所列地下空间有意向的,以书面方式将以下资料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发文室(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楼南楼3041室):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
咨询地址: (略) (略) 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北楼2013室,联系人:林湘悦,电话0898-*。
四、确定供地方式
公示时限内,若该地下空间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地下空间使用权;若该地下空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者,将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该地下空间使用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