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紫溪乡紫溪河紫文段防洪堤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铅山县紫溪乡紫溪河紫文段防洪堤建设项目已由铅发改农字[2024]2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铅山县紫溪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2024年国债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铅山县紫溪乡;
2.2 规模:共治理紫溪水河段总长1502.8米,其中紫溪村河段长808.2米,文山村河段长694.6米。(1)荷树岭溪紫溪村河段:新建C20砼护岸739.6米,范围为右岸桩号 0+000-0+237.5、右岸桩号0+266.2-0+308.7及右岸桩号 0+368-0+808.2,增设自排涵(Φ1000砼涵管)4处; (略) 涵出口消 (略) 。(2)紫溪水文山村河段:新建M7.5浆砌石护岸694.6米,范围为左岸桩号0+000-0+694.6;新建自排涵(Φ1000砼涵管)2座;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招标人发布的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的本项日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或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5)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有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7)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 (略) 场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提供截图)
注:以上(1)-(7)项要求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作无 (略) 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 (略) 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并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04日止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站(网址http://**)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江西省公共 (略) 电子招标系统中。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进入江西省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 (略) 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a.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b.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c.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d.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人及拟投入的建造师进行通报批评,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中标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
7.4 按铅府办字[2015]1号文件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5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 (略) 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 (略) 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 (略) 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6 (略) 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 (略) 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7 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根据水利部办水总函[2023]38号文规定执行。
7.8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 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20]4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7.9 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 (略) 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略) 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10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铅 (略) 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和铅山县 (略)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铅山县紫溪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铅山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 序号 | 标段 名称 | 名称 | 建设地点 | 招标金额(元) |
1 | 施工1标段 | 铅山县紫溪乡紫溪河紫文段防洪堤建设项目 | 铅山县紫溪乡 | #.93 |
10、特别说明:
10.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10.2 保证金缴纳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铅山县支行
2、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铅山城南支行
3、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上饶铅山支行
4、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铅山农村 (略)
5、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开户银行: (略) 铅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