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 |||||||||||
铜规资告字〔2024〕*号、〔2024〕*号 | |||||||||||
(略) 铜梁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 (略) 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基本情况 | |||||||||||
序号 | 宗地位置 | 地块规划编号 | 土地用途 | 土地出让面积(㎡) | 总计容建筑面积 (㎡)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 注 |
1 | 铜梁城区南城街道白龙社区10组 | 铜梁城区G19-01/02地块 | 二类居住用地(R2) | * | ≤*.8 | ≤35% | ≥3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4100 | 3624.8820 | 开竣工时间:交地后1年内开工,开工后3年内竣工。 |
2 | 铜梁城区南城街道原乡大道南侧、 (略) 西侧 | 铜梁城区G14-01/02大地块 | 二类居住用地(R2) | * | ≤* | ≤35% | ≥3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600 | 3195.4320 | 开竣工时间:交地后1年内开工,开工后3年内竣工。 |
二、报名期限 2024年9月4日12时-2024年9月24日12时。 三、申请人资格 (一)同一企 (略) 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二)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联合申请人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竞买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知》。 四、购地资金来源要求 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购地资金来源审查。竞买企业应提交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结论中应明确说明上述事项和内容。 对于经审查购地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出让人将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知》相关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分别采取取消参与竞买资格、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并结合实际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五、出让地块的资料查阅、下载 申请人可于9月4日12时-2024年9月24日12时, (略) 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 (略) 站(网址http://**)下载土地出让文件及附图等。 六、报名方式和程序 现场报名,申请人于报名期限内持报名 (略) (略) 建设工程和国有产权交易科提交书面报名申请。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将在2024年4月1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保证金一经缴纳,书面报名申请一经提交,竞买资格一经审查合格后,竞买人须进行有效竞价或报价,若竞买人在竞价环节均未举牌报价,则流标。 七、交易方式 宗地出让方式采用现场拍卖方式,土地供应方将按国土资源部39号令规定采取拍卖方式择日确认受让方,拍卖的时间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知》,地点为重庆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具体方式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知》。 八、支付竞买保证金的期限和方式:申请人必须在2024年9月4日12时-2024年9月24日12时内将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指定银行账户,具体缴纳方式和其他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知》。 九、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略) 铜梁区巴川街道河湾36号, 联系人:倪先生,联系电话:(023)* (二)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承办机构: (略) 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略) 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略) 铜梁区东城 (略) 2号)建设工程和国有产权交易科。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3)* (略) 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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