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通讯地址:牟 (略) 3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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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版) | 备注 |
1 | 1000t/a 果胶及 3000t/a 复合食品胶体项目 | 牟平区 | 烟台帝斯曼安 (略) |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 (略) | 项目位于 (略) 牟平区新城大街 889 号烟台安 (略) 厂区内新增磁悬浮冰机、卧螺离心机等生产设备6台,对部分现有设备升级改造,扩建生产1000t/a果胶及3000t/a复合食品胶体 | 1、营运期通过基础减振、隔声降噪等方式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2、一车间储罐区、二车间储罐区产生的氮氧化物通过集气管道收集后排入尾气吸收塔,采用水喷淋工艺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须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分别通过现有15m排气筒DA002、DA008排放;一车间储罐区、二车间储罐区产生的氨气通过集气管道收集后排入尾气吸收塔,采用水喷淋工艺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速率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分别通过现有15m排气筒DA003、DA007排放;一车间储罐区、二车间储罐区产生的氯化氢通过集气管道收集后排入尾气吸收塔,采用水喷淋工艺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分别通过现有15m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污水处理产生沼气经火炬燃烧后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通过现有15m 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经酸喷淋+碱喷淋处理后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要求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醇(以VOCs计)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8)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浓度限值。 3、再生废水、塔底蒸馏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后pH、COD、SS、BOD、总氮、氨氮、总磷、全盐量须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级 (略) (略) ,最终进入辛安河污水处理厂。 4、废果渣收集后外售处置;废珍珠岩、污水站污泥外售处置;废树脂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烟台帝斯曼安 (略) 1000t/a 果胶及 3000t/a 复合食品胶体项目 |
烟台帝斯曼安 (略) 1000吨果胶及3000吨复合食品胶体项目报告表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