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治市潞城区殡仪馆工程”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1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11.22)的有关规定、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要求,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已按要求建设完成,我单位现公开” (略) 潞城区殡仪馆工程”的调试时间,计划该项目于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进行环保设施调试。
特此公告。
(略) 潞城区民政局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