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一阶段)工程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 (略) 根据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具体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一阶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一阶段)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地址: (略) 以西, (略) 以北, (略) 以东,板闸干渠以南;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80亩,主要建设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生物池、二沉池、磁混凝澄清池、滤布滤池、消毒接触池、鼓风机房、加药间等,新增*m3/d污水处理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江苏绿航 (略) ;
单位地址:江苏省- (略) -清江浦区-健康新村别墅5幢101室;
联系人:赵永峰;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单位接受委托,进行前期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评 (略) 和评价工作重点,同时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进一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与评价,编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同时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项目建设区域公众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众参与调查表:http://**_*.html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