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15日我局拟对辽宁科兴 (略) 废钢渣加工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
一、项目名称
辽宁科兴 (略) 废钢渣加工处理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新抚区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胜利工业园
三、建设单位
辽宁科兴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泽峰 (略)
五、项目概况
辽宁科兴 (略) 拟投资480万元建设废钢渣加工处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利用场地现有的厂房(建筑面积8516.83m2)和办公室(建筑面积300m2),厂房内设生产区、原料区、产品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暂存间等,拟建1条废钢渣破碎磁选生产线。公用工程新建或依托现有。
建设规模:年处理废钢渣15万吨,年产渣钢3万吨。
六、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原料废钢渣在破碎和筛分工序所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高15m)排放;生产厂房封闭,内设的喷雾降尘装置悬挂于厂房棚顶,在易产尘处如生产区上料口、原料区卸料处等安装洒水喷头,皮带输送机等生产设备封闭;对运输车辆进行覆盖,道路洒水抑尘。
本项目排气筒按规范设置采样口和采样平台。
废水
本项目湿式球磨磁选工序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处理工艺,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拟建的化粪池(有效容积8m3)处理后,定期使用吸污罐车拉走,待管网接入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海城污水处理厂。
噪声
本项目采取隔声、基础减振、低噪声设备等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渣主要来源于破碎、筛分、磁选等工段的尾渣以及压滤机的渣泥,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本项目收集的粉尘可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中。
本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新建;建筑面积5m2)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