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A
根据《 (略) 投标法》、《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投标规定及按照《 (略) 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研究决定, (略) 方式,确定7家监理单位成为 (略) 市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备选单位,供乡镇、街道选择。 (略) 如下:
一、工程名称: (略) 市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二、工程内容:列入当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略) 政村,共十六个乡镇(233个村) (略) 服务,项目总投资约2亿。
三、监理服务期:按各项目施工合同期,竣工验收合格后延长三个月。
四、建设地点:列入当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略) 政村,共十六个乡镇(233个村)。
五、招标对象: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有国家注册市政监理工程师资格,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 (略) 保 (略) 保交纳清单)。
六、 (略) 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 4月 30 日16:30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2、地点: (略) 市公 (略) ( (略) 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 (略) 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
1、企业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3、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略) 保交纳清单;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联 系人:盛女士 龙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 *** *** ***
(略) 市农村生活污水治 (略) 办公室
浙 (略) 有限公司
(略) 市公 (略)
2015 年4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