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福建莆田上庄~天云22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福建莆田上庄~天云22 (略) 工程 | 秀屿 区 东峤镇、笏石镇、埭头镇;荔城 区 北高镇 | 国 (略) (略) | 辽宁省环保集团 (略) | 工程内容包括:(1)福建莆田上庄~天云22 (略) 工程:线路起自上庄变220kV构架,终止于天云汇流站, (略) 径长度约22.21km,其 (略) 长约21.8km, (略) 长约0.41km。 (略) 架设同步架设配套光缆通信工程。 (2)上庄 220kV 变天云 II间隔扩建工程:上庄变预留位置扩建天云Ⅱ出线间隔,将三墩间隔改名为天云Ⅰ间隔并更换间隔内导线。 (3)天云 220kV 汇流站上庄 I、II 间隔扩建工程:在天云汇流站预留位置扩建上庄 I、Ⅱ出线间隔。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场地平整、基础开挖、间隔 (略) 塔基、电缆通道土建施工的土方挖掘、混凝土浇筑、施工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 (略) 扬尘等。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 (略) 和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尘。本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源来自于施工机械的施工噪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时,选用低噪声的设备,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并避免夜间22:00至6:00和中午12:00至14:00居民休息时段施工。同时,根据各施工阶段的特点采取必要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设置围挡等),以降低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但是 (略) 经过国家二级生态公益林。线路经过国家二级生态公益林约 5.38km(占全线比例为 24.3%,10 基铁塔位于国家二级生态公益林内,塔基占地面积约为 2250m2)。 (略) 经过国家二级生态公益林地段主要植被为杂树、松树、灌木、乔木等。通过采取合理布置铁塔位置,将塔基布置在林木较少地区,以减少塔基处的林木砍伐;利 (略) ,以减少修建临时施工便道;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工程施工对国家二级生态公益林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施工废水包括基础开挖、机械设备冲洗和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等产生的废水。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本工程#62、#63两基铁塔位于后海垦区池塘养殖区内。施工期产生的悬浮泥沙将会对近岸海水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过程中,施工区SPM人为增量超过10mg/L的最大影响范围在50~100m范围内且影响时间较短,所以悬浮泥沙对海洋影响程度不大。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无生活污水外排,不会对海域水环境造成影响。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略) 检修作业产生的废旧设备、废旧导线等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置。运行期不产生其它废物垃圾,不对区域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六)电磁环境: (略) 评价范围内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k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 |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行政审批科
电 话:0594-*
传 真:0594-*
通讯地址: (略) 行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