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三财竞磋采购-2023-58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用制氧中心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11月08日、《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08时2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1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9日 - 2023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08时2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21日08时2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1)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办法综合标“企业业绩: 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制氧设备维保服务类似业绩的每一份得2分,最多得6分。(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2)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二、服务要求:(一)本项目特定服务要求:1、维保服务供应商投入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且具有原中心制氧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医用真空吸引系统厂家培训合格证。2、维保服务供应商具有中心制氧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医用真空吸引系统原设备安装厂家授权书。” |
变更为 |
(1)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办法综合标“企业实力内容:1、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制氧设备维保服务类似业绩的每一份得2分,最多得6分。(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2、投标人具有制氧系统、 医用压缩空气系统、医用真空吸引系统设备原安装厂家授权的得 3分”。 (2)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第二条第一项【(一)、本项目特定服务要求:1、维保服务供应商投入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且具有原中心制氧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医用真空吸引系统厂家培训合格证。2、维保服务供应商具有中心制氧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医用真空吸引系统原设备安装厂家授权书。】在磋商文件中删除。 |
5、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0日09时52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内容不变。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略) |
地址: (略) 崤山路中段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039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汇成 (略) |
地址: (略) (略) 湖滨区大岭南路吉祥大厦918室 |
联系人:辛女士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辛女士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