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发改行字(2024)第30号
关于 (略) 天祥大道青 (略) 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报来的《关于申 (略) 天祥大道青 (略) 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良好的居民出行环境和体验感受,经研究,原 (略) 天祥大道青 (略) 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名称: (略) 天祥大道青 (略) 面维修改造工程。 (代码:2407-*-04-01-*)。????三、项目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青山湖区罗家镇。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青山湖区天祥大道段(齐城冈大道至南昌大道)全长7.8km,实际 (略) 段长5.3km(剔除洪腾高架、 (略) 在建 (略) 段2.5km), (略) 双向六车道 (略) ,总宽66m。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略) 进行病害处理,井盖、路缘石、人行道修复、施划交通标线、道路交叉口硬化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具体项在可研中明确。
七、如需对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项目功能、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意见。
八、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据相关法规办理项目各项相关审批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