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需求公示
1、项目名称: (略)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ZJL- * -CG *
3、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 年7月 3日至 * 年7月 4 日
4、采购预算: *** . * 元整
5、最高限价: *** . * 元整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略) 政府采购申报表
7、采购单位名称: (略)
项目联系人:沈大忠
联系电话: ***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略) * 陵 (略)
项目联系人:何名倩
联系电话: ***
9、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 * 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具有同类产品的生产或经销经验;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 * 证合 * 的营业执照副本;
(3)国家测 (略) 颁发的测绘 * 级(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不动产测绘)资质;
(4) (略) 在地或项目实施 (略) 出具的在有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法 (略) 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略) 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者身份证;
注: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转包及分包。
采购数量及内容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1
(略)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略)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服务采购
两区划定面积 * .5万亩
*** . * 元
评分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主要考核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技术指标、售后服务、投标报价等因素, (略) 各成员独立对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且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在采购人预算之内的投标供应商的 (略) 评审和打分,各位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数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2、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价( *** . * 元)的为无效投标,不予评审。为了保证该货物的质量,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 (略) 评标时,认为某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价,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3、技术和商务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评委评审分值。
4、计分过程按 * 舍 * 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定标原则
1、 (略) 按各供应商最终得分的高低排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最高的前 * 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为第 * 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为第 * 、第 * 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排名第 * 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拒力、自身 (略) 合同或者经查实弄虚作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 * 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 (略) 文件的 (略) 评价和比较。 (略) 在评标时将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货物的投标价、交货期等商务条件;
(2)货物的质量、技术指标;
(3)货物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及售后服务;
(5)其他认为有必要考虑的因素。
3、 (略) (略) 列各项因素综合评价每份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优选方案。
4、任何最低报价和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均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注: (略) , (略) 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谈判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 (略) 、 (略) 、国家 (略) 、 (略)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 *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 *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略)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符合以上条件的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②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小企业产品明细表” (略) 投 (略) 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行业类型。
评审价格扣除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如有有争议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企业 (略) 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 (略) (略) 认定。
根据关于进 * 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 * 〕 * 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或 (略) 评审的,在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