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口镇水利工程设施重建工程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本项目招标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内容: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4日,每日9时~11时30分,13时30分~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招标公告更正为: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7日,每日9时~11时30分,13时30分~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 标 人: (略) 西青区辛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 (略) 西青区辛口镇泰华路与津静复线交口
联 系 人:张鸿泽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神州亿隆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万隆太平洋大厦1618室
电子信箱:*@*63.com
联 系 人:王奎元
电 话: *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西青区辛口镇人民政府
受理负责人:张鸿泽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西青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赵彦春
电话: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