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下半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18088/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 9 月 11 日10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6157
项目名称:2023年下半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I类项目17000元/项目,II类项目13000元/项目;本项目为单价招标,因无法确定项目实际数量,请投标人以单价投标,单价价格不得超过采购文件提供的每项单价价格,实际金额以最终技术评估项目数量和中标单位投标单价结算
最高限价:I类项目17000元/项目,II类项目13000元/项目;本项目为单价招标,因无法确定项目实际数量,请投标人以单价投标,单价价格不得超过采购文件提供的每项单价价格,实际金额以最终技术评估项目数量和中标单位投标单价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
采购需求: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和项目行业特点,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I、II类项目(送审稿)初审;提出修改意见或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踏勘和技术评审会议;并提交技术评估报告(报批稿),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科学决策和审批提供依据。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所在区域环境特征,重点评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核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采用的技术方法与评价标准的正确性,判断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准确性,明确评估结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和修改意见。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和报送工作,建立项目台账,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服务及详见采购清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查询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 8 月 31 日00时00分至 2023年 9 月 6 日23: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18088/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 9 月 11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网站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于开标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关注项目信息进行解密(具体解密时间以开标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的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导致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根据招投标系统平台推荐的选择其中一种可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平台)。
(3)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纸质版投标函。
(4)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精神,取消评审环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要求,投标人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出相关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地 址: (略) 黑龙江北路北郊避险广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藏采 (略)
地 址: (略) 桑珠孜区贡觉林支路德吉景苑12栋3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