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2024年第66次常务会议同意,依法收回以下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情况
1、收回下良镇人民政府(略)—1号宗地,位于下良镇南桥烟村,面积8771.96平方米(13.16亩)。
2、收回襄垣县体育服务中心部分宗地,位于古韩镇南关村、崔家庄村,面积1803.46平方米(2.71亩)。
3、收回襄垣县粮油加工厂部分宗地,位于古韩镇南关村,面积(略).02平方米(15.28亩)。
二、收回方式
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方式均为无偿收回。此外,收回襄垣县粮油加工厂部分宗地涉及的地面建(构)筑物资产 (略) 按规定进 (略) 置。
三、公告期限
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0日
四、其它事项
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 (略) 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公告期满后将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签订收回合同并注销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
联系人:任跃峰 联系电话:(略)
特此公告
襄垣 (略)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