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日-2022年8月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 *** 传真:0572- ***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 (略) ( (略) (略) )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年产普通商砼80万方、年产特种商砼80万方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临港工业区 | (略) | 本项目选址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临港工业区,项目总投资5亿元,利用“湖州房总 (略) 湖州市建筑工业化PC构件生产基地项目”内的土地50亩、2个500吨级泊位等内容,实施普通商砼80万方、特种商砼80万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80万方普通商品混凝土和80万方特种混凝土的 (略) 一座(4条生产线),形成年产普通商砼80万方、特种商砼80万方的生产能力。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降尘喷淋废水、实验废水、商砼生产线清洗废水、运输车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 (略) 预处理达到《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表3.1.1中的钢筋混凝土拌合用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原料用水及地面冲洗用水等,不外排;生活污水 (略) 理即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 废气: (略) 生产线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水泥、粉煤灰、矿粉等筒仓产生的粉尘;砂石料堆场、料仓装卸、存储过程产生的粉尘;商砼生产线原料上料、投料及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道路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及运输车行驶过程产生的汽车尾气。其中砂石料堆场、料仓装卸、存储过程产生的粉尘,道路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及运输车行驶过程产生的汽车尾气呈无组织排放。 (略) 安装有袋式除尘器,含尘废 (略) 袋式 (略) 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设置的4条商砼生产线产生的粉尘主要在上料、投料、搅拌等过程。每条生产线搅拌系统待料槽上方安装1套布袋除尘器。风机对投料管道进行抽风,粉 (略) 理后呈无组织排放。食堂 (略) 理后的废气通过架设于食堂屋顶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滤芯、废试剂、含油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滤芯、废试剂需委托 (略) 置,含油抹 (略) 门清运;生活 (略) 门收集清运。所产生的固废分类堆放,并设置专门的防雨棚、场地进行堆放,固废应及时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