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孔李苑安置区临时施工道路工程修改通知
各潜在供应商:
“ (略) 孔李苑安置区临时施工道路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关问题,经采购人确认后,澄清修改如下:
1、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修改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修改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略) 为准。
(略) 重点工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