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 (略) 医保DIP付费改革。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DIP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一、征集目的与意义
本次征集旨在控制医疗费用、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服务效率等方面有着显著作用,更好的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激励约束作用,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将过去依靠数量的考核转变成为依靠质量的质量控制,原来粗放的考核指标转变为精细化管理
二、建设内容与标准
征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首页、数据质控、智能医审、费用管控、运营分析、数据质控、质控管理、费用管控等。
2. 专项服务包括分组器、知识库、医生助手、医审接口服务、数据检测助手、DIP测算、报告分析、升级助手等。
3. 系统搭建所需硬件环境(服务器)。
4. 方案中应包括建设DIP系统上述内容明细表及预算。
5. 方案应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和要求,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三、系统覆盖范围
方案应明确系统的覆盖范围, (略) 内各区域以及可能涉及的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要确保系统的全面性和协同性,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四、建设模式与要求
方案应提出明确的建设模式,包括自主建设、合作建设等方式,并说明各自的优劣势。同时,方案应满足安全性、稳定性、可扩展性等要求,确保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相关领域的资质和实力,具有相关项目经验或成功案例者优先考虑。同时,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道德品质。
六、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单位名称、资质证明、项目团队介绍等;
2. 方案详细描述,包括系统架构、功能模块、操作流程等;
3. 相关技术文档和图表,包括系统流程图、数据流程图等;
4. 成功案例或项目经验介绍,包括项目规模、实施效果等;
5. 其他相关证明或材料。
七、方案报送时间与方式
报送时间: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2日
报送地点: (略) (略) 信息科
联系人:龚建平
联系电话:*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场调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执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 (略) 场调研要求提供的上述资料仅供参考之用,不涉及资格预审及招标相关内容;
3.无论调研单位是否参考所调研的方案,投递人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合法、合规及客观真实性负责,资料虚假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资料提供者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同时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对所有自愿递交调研资料的投递人,调研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所提供资料不予退回;
4.调研单位有权针对调研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投递人提供的技术负责人进行询问,投递人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调研单位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拒绝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5.资料为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密封 (略) (略) 设备科,逾期送达的或资料文件未密封的不予接收。
九、凡对本次方案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略) (略) 信息科
地址: (略) (略) 11号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894-*
(略) (略)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