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腹腔镜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6日 10:0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阳光招采 (略) 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0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阳光招采 (略) 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 ||
预算金额 | ¥1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汪佳丽、郭栋、廖海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7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国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7-# |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腹腔镜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网址:http://**)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HW166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腹腔镜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0(万元)
6、最高限价:120(万元)
7、采购需求:
(略) (略) (略) 腹腔镜设备采购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
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 ,质保期: 1年,其中主机质保三年 。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5%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5%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为中国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 6.2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 6.3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网址:http://**)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阳光招采 (略) 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阳光招采 (略) 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 (略) (http://www.ccgp-http://**) 湖北国华 (略) 官网(http://**) 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 (略) 和少数 (略)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政采贷”业务政策:《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湖北省 (略) http://**。 6.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或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项目代理机构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76号
联系方式:0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佳丽、郭栋、廖海艳
电 话: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