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环表〔2024〕38号
关于《 (略) 创威家庭农场年加工1800吨中药材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略) 创威家庭农场:
你公司报来的《 (略) 创威家庭农场年加工1800吨中药材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目位于 (略) 谯城区沙土镇马小行政村(现已更名为代楼行政村)马楼 89-1。项目占地33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新增农产品加工设备1套(包含蒸煮锅1台、脱皮机12台、蒸汽发生器1台),配套建设有环保、消防、道路等生产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1800吨白芍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略) 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表(项目代码:2309-*-07-01-*)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局和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二)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2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其中 NOx 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限值要求。污水、污泥处理及暂存产生的废气经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安徽省《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2021)表3排放浓度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厂界监控浓度执行安徽省《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2021)表7限值;H2S、NH3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氨气、硫化氢厂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
(三)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 (略)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8)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使用罐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四)运营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新建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污水处理站东侧,面积16平方米,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放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要求规范化建设;废包装材料 (略) 综合利用;污泥收集后作为堆肥原料外运。
(五)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应认真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五、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系统,并及时与生态环 (略) 联网。
六、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沙土镇环保工作站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略)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9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 沙土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