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年产60kt高纯锰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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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略) 年产60kt高纯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兴仁工业区巴铃重工区( (略) 经济开发区巴铃重工区,简称“经开区”) | 贵州 (略) | 贵州景 (略) | 本建设项目拟设4条1.5万t/a的电解金属锰生产线,即4个电解生产车间,每个车间的电解锰产能为1.5万t/a,其它设施为4个电解车间共用;年产6万吨电解金属锰,电解金属锰的Mn含量大于等于99.8%。 工程建构筑物主要包括制粉车间、浆化及化合车间、硫化净化压滤车间、电解车间等主体工程,机修化验车间、五金配件仓库、硫酸储罐、氨水储罐等辅助工程,办公楼、宿舍、食堂、地磅房、门卫房、配电房等配套工程,事故池、污水处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及布袋除尘器等环保工程,依托的园区锰渣库另行环评手续,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拟设置锰渣循环再利用车间1栋(占地面积119×24m,1层),主要工艺是在锰渣中加入添加剂B活化预处理10-20min,然后加入添加剂C,进行30min调质处理后进行无害处外运处置,锰渣循环再利用车间另行环评手续,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2021年7月实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Ⅱ类场必须满足水溶性盐总量小于5%、有机质含量小于5%的标准,本项目拟设的锰渣循环再利用车间锰渣处理后须达到该标准要求)。本项目设置氨水储罐,不设置液氨储罐 | 一、施工期:1.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洗砂和混凝土养护、基坑废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汽车降尘、车辆轮胎冲洗、道路洒水降尘过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现场设置旱厕收集生活污水,经收集的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2.施工扬尘、机械尾气、装修废气、食堂油烟:施工期间,采取积极的措施尽量减少扬尘的产生,如喷水,保持湿润,及时外运等。同时:1、在建设场地的四周应设置硬质封闭围场,围场高度不低于2m,房屋建筑要实行封闭式施工以防止扬尘的扩散。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围场进出口通道应设置大门,大门醒目处应悬挂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负责人、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2、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地洒水,施工便道应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止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3、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如用苫布)。对不慎洒落的沙土和建筑材料,应对地面进行清理。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进出车辆泥土粘带。实施道路硬化工程,采用铺设钢板、混凝土、礁渣、细石等硬化道路,防止扬尘。4、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对于施工作业中的大型构件和大量物资及弃土的运输,应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以缓解交通压力。5、施工期间应特别注意施工扬尘的防治问题,必须制定必要的防止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6、施工前,施工单位还应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提供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方案,根据施工工序制定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作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在基础施工期间,应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进度,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缩短堆放的危害周期。7、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坚绝杜绝接近报废或组装的机械和车辆进场施工,发现燃油动力部件的工作异常状态并及时更换或修复。8、食堂厨房安装排烟罩,并设油烟净化器使油烟排放浓度应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食堂2.0mg/m3的规定后排放。9、装修应注意施工场所的通风换气,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同时建议采用环保水性涂料,降低装修废气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 3.施工噪声: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等; 4.固废:主要包括土石方、建筑垃圾、装修固废、生活垃圾,主要采取的措施:1、合理调配专区土石方挖填计划,尽可能减少开挖量和运距,减少二次扬尘。 2、对弃土弃方及时回填,并加强运输及装卸过程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严禁野蛮装卸。3、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分类处理,尽量回收利用,装修期间的水泥、废砖、废木料垃圾及废弃石块等建筑垃圾可用于厂区填方量建设,严格核算施工用料,加强回收利用,尽减少垃圾产生量;4、严禁向周边城区和河流倾倒弃土弃渣和生活垃圾,弃土弃渣必须运至区内平衡回填,及时压实,并按相应的水保要求处置;生活垃圾必须统一收集,定时送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严禁随意抛散和焚烧。5、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当地合法垃圾填埋场处理。6、部分车间装修产生的油漆、涂料容器等固体废物,属危险废物,必须集中收集,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营运期:1.废气:制粉车间高压辊磨机磨粉系统和反击式破碎机系统含锰粉尘经各自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30m高1#排气筒排放;浆化及化合车间浆化过程酸雾、粉尘和化合过程酸雾、氨雾经各自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30m高2#排气筒排放;锰锭生产车间中频炉烟尘和锰锭破碎粉尘,经集气罩集气后经各自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30m高3#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经水喷淋吸收后,通过10m高的氨净化吸收塔顶排放;粉库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放高度离地10m高;电解车间酸雾、氨雾、矿石堆棚含锰粉尘、锰锭生产车间含锰粉尘、氨水储罐氨雾加强管理、通风;电解剥离粉尘加强管理、通风、自带除尘设备;2.含锰生产废水经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生产系统,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3.辊压磨机、破碎机、风机、压滤机、剥离敲打、中频炉、冷却塔、泵等产生的噪声,车间墙体阻隔、消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4.固废:化合及硫化、净化、压滤工段产生的浸出渣、硫化净化渣送往园区渣库堆放,用作制砖及水泥厂原料、硫酸铵结晶回收于生产系统;污水处理站的水处理渣外售铁合金冶炼企业回收利用;回收的矿石粉尘回收于生产系统、锰粉尘作为成品出售、锰锭生产粉尘回用于锰锭生产系统用作原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电解车间的阳极泥暂存于阳极泥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化验室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制氮机废分子筛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评估意见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