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评估价值包含增值税价值。 二、本次处置车辆,目前停放 (略) 独山子区穗丰 (略) 停车场内。 三、本次车辆公里数以实际移交车辆时的公里数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四、项目公告有效期内,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完成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视为完全接受评估报告明细表可能出现的差异以及评估报告明细表与实物可能存在的差异,成交价格不作相应调整。 五、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充分 (略) 场风险,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了解车况、车辆性能、质量、权属等信息。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进行报名。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六、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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