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宇工 (略) 年产*块水泥预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提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 址: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2024年3月29日
项目名称:年产*块水泥预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宇工 (略)
建设地点:安徽宇工 (略) 院内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永益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投资总额为*元,环保投资*元。新建标准化厂房1栋300平方米,购置上料机、水泥储罐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块水泥预制品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拟批复的主要内容):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临泉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浓度需满足临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项目沙子、碎石堆场车间密闭,并设置全覆盖喷淋装置。水泥筒仓置于密闭厂房,搅拌机进出口设置水雾喷淋装置。水泥筒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和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废气排放需满足《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排放限值。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营运期,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过程,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现有项目制砖工序,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送至沙石破碎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标准。项目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营运期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墙体隔声、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5.防止污染物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等按环评要求做好重点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4年1月16日在县政府 (略) 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临泉县经信局以“政分中心临经技【2023】7号”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