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略) (略) 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变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变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2月27日10时至2025年2月25日10时(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网址:http://**;用户名: (略) (略) (略) )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略) (略) 两河口70号附1号7-6号房屋
据评估报告显示:
1.标的物产权证号为108房地证2010字第0711号,建筑面积:77.76㎡,套内面积:68.54㎡,用途:住宅/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房屋结构:混合,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6年8月23日止,目前使用状况:权利人自住。
2.标的物现位于万盛经济技 (略) 所辖范围, (略) 和万盛经济技 (略) 系 (略) 。
3.标的物 (略) 无专业物管,但有安保和保洁人员。
4.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加装有1部电梯,被执行人未缴纳电梯加装费,无法使用电梯。
5.标的物部分墙面有漆面脱落。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 (略) 变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21.(略)元,变卖价:12.(略)元,保证金:1.(略)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 (略) 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 (略) 安排);看样预约: (略) 联系电话:023-(略)或关注“重庆中润拍卖”微信小程序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 (略)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3.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买,原买受人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五、优先购买权人以及权利性质
1.变卖标的物的共有人、承租人具有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特别说明:
1.本次变卖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本次变卖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及房地产(不动产)共用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权益,不包括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和权益。
2.标的物部分墙面有漆面脱落,标的物现位于万盛经济技 (略) 所辖范围, (略) 和万盛经济技 (略) 系 (略) 。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加装有1部电梯,被执行人未缴纳电梯加装费,无法使用电梯,电梯具体使用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核实。
3.未发现 (略) 有专业物管,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核实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4.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让金、大修基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6.房屋户口、户籍迁入、入学等问题均不 (略) 置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7.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甚至因此受到相关行 (略) 罚)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8.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并实地走访了解变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本院及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变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成交 (略) 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10.变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之后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据的税 (略) 申请领取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 (略) 提出申请,提交领条、税收票据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领条中需载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账号,逾期请自行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索]。
1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法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不保证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13.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竞价程序 (略) 联系。
14.法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变卖。
15.竞买人应于变卖会 (略) 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 (略) 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变卖预付款。竞买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 (略) 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标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6.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行: 重庆 (略) 支行,账号: (略)(略))。
(2)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17.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变卖预缴款、竞买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变卖预缴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
1.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2.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略) 咨询电话:023-(略)
(略) (略) (略) 电话:023-(略)(董法官)
(略) 监督电话:023-(略)
(略) 监察室监督电话:023-(略)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经纬大道513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附:
1、评估报告副本
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略) (略) (略)
2024年 12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