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清河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23-09-13 17: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 |||||||||||||||||||||||||||||
(略) 清河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项目已经由 (略) · (略) ·清河门区备案。招标人为 (略) 清河门区民政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略) 清河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清河门区清河街道芹菜沟社区 2.工程规模: (略) 清河门区清河街道芹菜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总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49.90平方米,主体二层,局部三层,框架结构,设计床位30张,并建设给排水、消防、电力电信、供热等配套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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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 CA 锁;2)建造师注册证书;3)企业主要负 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一年以上(含 1 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09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领取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 (略) 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投标人指定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3.招标代理联系方式:0418-*。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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