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长 (略) :
《长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报批申请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属新建(项目代码:2203- *** -04-01- *** ),位于北海市合浦县 (略) 龙港新区铁山东港产业园长利广西硅科技产业园内。项目依托长利广西硅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一期工程)的办 (略) 分厂 (略) ,总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实验车间、实验测试区、办公楼等,是对石英砂矿采矿、选矿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以及薄板光伏玻璃的强化工艺技术研究,不增加现有项目的产能规模。
项目总投资 *** .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占总投资0.15%。项目 (略) 、建设内容、运行工艺、生产设备、环境敏感目标等详见《报告表》。
二、项目于2022年3月取得合浦县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以下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落实以下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实验测试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排 (略) 房顶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排口高度为18米,外排有组织废气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由于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5m以上,污染物排放速率按其烟囱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实验测试区、实验车间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 -2019)限值要求。
2.运营期生产废水排入一期工程石英砂制备车 (略) 理,处理后回用于一期工程石英砂制备生产线。生活污水依托一期 (略) 理达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 (略) (略) 理。
3.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高噪声设备,采取设置减震垫等措施, (略) 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标准要求。
4.运营期产生的清洗尾砂、磁选固废依托一期工程石英砂车间尾砂库暂存,清洗尾砂外 (略) 原料,磁选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污泥依托一期工程石英砂制备 (略) 理后外 (略) 原料,废玻璃回用于一期工程生产。生活垃圾经收集 (略) (略) 理。
废试剂容器、实验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依托一期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相 (略) 理 (略) 理,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管理及暂存。
四、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北海 (略) 备案;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略) (略)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略) 公告201 (略) )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五、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 (略) ),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项目在生产时,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报告表》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 (略) 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 (略) 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项目建设须按《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自治区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常使用。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 (略) 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1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北海 (略) 及北海市综 (略) ,并按规定接 (略) 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报告。
九、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