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灯塔镇柯木村村民委员会:
报来“关于东源县灯塔镇柯木村新建渠道工程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源县灯塔镇柯木村新建渠道工程。
二、项目法人单位:东源县灯塔镇柯木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统一编码:2408-*-19-01-*
三、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渠道总长2713米,渠道断面为0.8米×0.8米和0.6米×0.6米,其中0.8米 ×0.8 米渠道长度2000米,0.6 米×0.6 米渠道长度713米。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185.*元内。资金来源:上级移民资金解决*元,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件)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审批相关文件:《灯塔镇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会议纪要》(2022年6月15日);《柯木村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2022年6月8日);《关于东源县2024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项目计划(直补到人)的批复》(河移字〔2024〕30号);《关于东源县灯塔镇柯木村新建渠道工程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4〕140号);《关于东源县灯塔镇柯木村新建渠道工程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4〕506号)。
七、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4〕506号文要求不得新增建设用地,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占用或损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新增违法用地。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