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2024年宁化县农业农村局田间试验、农户施肥调查、施肥建议卡设计印刷等服务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 (略)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2024年宁化县农业农村局田间试验、农户施肥调查、施肥建议卡设计印刷等服务类项目。
2.项目编号:中宏源(宁2024)采—23。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田间试验、农户施肥调查、施肥建议卡设计印刷等服务 | 1项 | 29.*元 | 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明细 | 描述 |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 |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4年8月12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止的正常上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中 (略) (地址:宁化县名门世家6栋102室)通过现场或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23日15: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 23日15: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中 (略) 。地址:宁化县名门世家6栋102室(如对地址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
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磋商公告及变更事项通过宁化县 (略) 、http://**发布,务请供应商予以关注。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宁化县翠江镇农业新村8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法:0598-*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
地址:宁化县名门世家6栋102室;
邮编:*
电话:*
联系人:博工
11.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开户名:中 (略) 宁化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 (略) 宁化支行
账号:3505 0164 7407 *
监督单位:宁化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