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管理办法》《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 (略)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 (略)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2022年1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期间各备案主体的专利预审情况进行了核查。
根据核查结果,按照《 (略)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暂停西安 (略) 学院等11家单位(详见附件1)预审服务6个月;按照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取消陕西中和清源 (略) 等9家单位(详见附件2)备案主体资格,且三年内不再受理备案申请。
为提高专利预审质效,中心将不定期对已备案名单进行动态管理,一经发现存在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无相应研发能力、申请主体注销或其他严重干扰或不配合预审工作的行为,将暂停预审服务或取消相关单位的备案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暂停预审服务6个月单位名单
附件2:取消备案主体资格单位名单
(略)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
暂停预审服务6个月单位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西安 (略) 学院 |
2 | 西安 (略) |
3 | 西安 (略) |
4 | (略) 西安飞行自动控制研究所 |
5 | 中国飞 (略) |
6 | 西安 (略) |
7 | 西安 (略) |
8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工程大学 |
9 | 西安博深 (略) |
10 | 西安石 (略) |
11 |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 (略) |
附件2
取消备案主体资格单位名单
1 | 陕西中和清源 (略) |
2 | 西安 (略) |
3 | 西安驰达飞机零 (略) |
4 | 西安广林 (略) |
5 | 陕西昱琛 (略) |
6 | 陕 (略) |
7 | 陕西 (略) |
8 | 西 (略) |
9 | 陕西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