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LXGT[2024] 31号 | 宗地总面积: | *.8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经 (略) 西侧、 (略) 南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8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61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 |
宗地编号: | LXGT[2024] 30号 | 宗地总面积: | 2768.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经 (略) 西侧、 (略) 南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2768.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60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 到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2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LXGT[2024] 31号 号地块:2024年08月27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05日 17时00分;
LXGT[2024] 30号 号地块:2024年08月27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05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现场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接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有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二)LXGT[2024]30号、LXGT[2024]31号地块为“标准地”出让,实行“拿地即开工",应按照《关于推行项目前期联合介入“一单五清”模式的通知》(亳建审改办〔2023〕24号)及《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清单》及《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辛县工业项目落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利政办〔2024〕6号)的要求:LXGT[2024]30号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元;LXGT[2024]31号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元能耗标准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应满足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三)竞得人须按照县经开区工业项目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规划建设。 (四)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其中地块成交总价款的20%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五)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定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与县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示范文本》。 (六)土地交付: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交付手续,交地时间以属地人民政府签订的交地确认书为准。 (七)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建设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若因交地原因影响开竣工时间,则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 (八)竞得人可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申请“交地即发证”,按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同步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备注“属工业项目‘标准地’性质”。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8—*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行:中国 (略) 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20 开户行:农业银行利辛县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4393 开户行:工商银行利辛支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863号
联 系 人:张坤
联系电话:0558-*
开户单位: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