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3日 16:50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广东 (略) ( (略) 经济开发区民生艺境小区一期15-A18-W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尹守魁(代理机构)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2-*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析木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常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村委民生 (略) 15-A18栋-W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12-* |
项目概况
(略) (略) 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 (略) ( (略) 经济开发区民生艺境小区一期15-A18-W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DHCG-*
项目名称: (略) (略) 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堂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在采购单位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可顺延一至两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双方续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 (略) ( (略) 经济开发区民生艺境小区一期15-A18-W1)。
方式:网络领取,文件费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 (略) ( (略) 经济开发区民生艺境小区一期15-A18-W1)现场纸质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 (略) ( (略) 经济开发区民生艺境小区一期15-A18-W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文件必须提供的有效证件:
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仅需提供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63.com),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上述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2-*)确保邮件正常接收(所发送材料仅限于获取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本公告于中国 (略) http://**.cn发布。
(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1)使用规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 (略) 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评审记录一并保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析木镇
联系方式:赵常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村委民生 (略) 15-A18栋-W1号
联系方式: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守魁(代理机构)
电 话: 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