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略) 2024年综合整治服务支撑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库内公开比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采购方式:一阶段招募+二阶段库内公开比选,框架订单方式。不足三家时改为定向谈判。不再重新发布比选公告。
1.2采购内容:吉林公司2024年综合整治服务支撑。
1.3采购规模:人民币*元(含税);
1.4工程概况: (略) 和室分整治, (略) 整治包括基站搬迁施工,包括天馈系统迁移、更换、维修,基站设备搬迁、抢修等。室分系统整治包括设备调测、天馈整治、信源主设备整治、抢修等。
(略) (略) 整治: (略) (略) 改迁(大于200米),光缆隐患整治,光缆防汛加固整治。
(略) (略) 线缆整治:光缆隐患整治,线路迁改,光交箱整治,管道修复、人手孔井维修,宽带小区整治。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通服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通服采购系统(http://**)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各标段可兼投兼中。
标段 | 地市 | 中标人数量 | 份额比例 | 区域 |
一 | 长春 | 2 | 按实际订单 | 市区 |
县域 | ||||
二 | 四平 | 1 | 市区+县域 |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选人所提供的证书须 (略) 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2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的同类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同类业绩的合同累计金额在*元及以上。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金额和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参选人须为本项目提供1名驻场管理人员,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投标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计取。所有人员均不得复用。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比选文件获取
3.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3日9时至2024年3月25日17时。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本 (略) 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
发售比选文件联系人及电话:苑工 *
邮箱:yuanpeng.*@*hinaccs.cn
4. 参选文件的递交
4.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3月30日17时00 分。
4.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电子上传。
5. 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高新技术开 (略) 5333号
邮 编:*
联 系 人:苑工
电 话:*
比选人: (略) (略)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