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队营区灯箱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1日16:0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3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4月1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盛文、徐秀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梁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州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盛文、徐秀梅(05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JLDLJG-F1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部队营区灯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P23页“二、生产设备能力: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的生产设备情况进行评价:具有光纤激光切割机、激光焊接机、雕刻机、折弯机、开槽机、喷涂设备的每提供一种设备得0.5分,满分3分。(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3个月前生产设备购买合同及发票复印件、设备照片进行佐证,否则不得分。)(截止时间3个月前的设备不得分)”。更正为“二、生产设备能力: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的生产设备情况进行评价:具有光纤激光切割机、激光焊接机、雕刻机、折弯机、开槽机、喷涂设备的每提供一种设备得0.5分,满分3分。(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3个月前生产设备购买合同及发票复印件、设备照片进行佐证,否则不得分。)(截止时间3个月内的设备不得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 04月27 日 09: 30。
其余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略)
联系方式:梁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
联系方式:林盛文、徐秀梅(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盛文、徐秀梅
电 话: 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