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编号:SCHQ-NQ-*-03
一、比选条件
本比 (略) 班戈县县城排水防涝工程项目(管网普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那发改投资〔2022〕458号)批准建设,比选人为:班戈县人民政府。本项目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中标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学校排水、行政单位排水、民房排水、商铺排水等工程;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班戈县县城;
2.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2.6比选范围: (略) 班戈县县城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测绘工作,测绘成果能满足项目设计、施工要求。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测绘*级及以上(含*级)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3 年04月11日至 2023 年04月13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 时 30 分,下午15时 30 分至18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四川 (略) ( (略) 色尼区团结小区 G1-14-2)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
4.2报名时须携带上述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胶装成册,现场领取并缴纳比选文件费。
五、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申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七、其他
7.1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 址: (略) 色尼区团结小区 G1-14-2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
四川 (略)
2023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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