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关于大理市洱海环湖截污工程—大理古城下沉式再生水厂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 |||||||||||
项目名称 | (略) 洱海环湖截污工程—大理古城下沉式再生水厂二期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大理镇大理古城下沉式再生水厂内 | 建设单位 | 大理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昆明绿地 (略) | ||||||||
项目概况 | |||||||||||
?1、项目为新建污水处理 2 万 m3 /d,新增污泥处理 12t/d(80%含水率污泥产量)工程,其中包括:场地平整工程、厂区平面布置、土石方工程、深基坑支护,污水处理厂工程内的构筑物、建筑物、管线、工艺安装、设备购置、仪表、电气、自动化控制等工程,同时对一期工程出水系统进行改造以提升扬程;2、在进水管网(环湖截污管网工程中和溪段)对一期的调节井进行改造,新建 1 座 B×L×H=8.0×4.0×5.0m 流量调节井(增加浮筒流量调节阀、手动两用附壁闸门);3、在厂区(二期)北侧设置约1000m2 附属设施用房,在二期负一层的夹层中新建 96.66m2的化验室和 1 间 8.25m2的危废暂存间;4、新建厂区至下关北截污干管 200m DN200 的雨水管网及二期尾水排放管 300m。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A2O 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紫外消毒+次氯酸钠辅助消毒”。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1、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影响;2、水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影响;3、噪声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施工过程中的影响;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1、水: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员工生活污水;2、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恶臭气体;3、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危险废物;3、噪声:产生的设备噪声。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1、大气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施工期应采取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堆放场地加盖篷布、装载运输车辆通过密闭车斗或相应的遮盖、封闭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2、水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及现场监管,认真落实施工期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处理措施。施工期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将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外排。施工场地设置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方可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围租住民房排水设施处置。基坑排水经沉淀后排至周围的生态调蓄带,用于周围的农灌用水。水泥、砂料等建筑材料存放采取遮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并采取拦挡防护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3、噪声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重型机械夜间施工,采取设置围挡及临时隔声屏障、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防止噪声扰民。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项目施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建筑垃圾、施工弃土(渣)进行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倾倒。开挖土石方采用回填的方式进行处理,不能回填的部分须清运至指定弃土场妥善处置。建筑垃圾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5、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进行植被恢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尽量减少对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防止施工、运输等过程对周围植被、水体、地貌的扰动和破坏。合理调配土石方,及时进行处置、覆土和生态恢复,严禁施工废水排入洱海和莫残溪,严禁向水体倾倒弃土弃石和建筑垃圾。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1、水:加强运营期水污染防治。运营期项目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泵至果子园库塘, (略)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一期)进行提升回用用于下关北片区的中水回用,回用不完尾 (略)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一期)溢流管输送至西洱河一级坝下游排入西洱河。规范设置排污口,做好项目 (略) 政管网之间的衔接工作,确保污水收集、排放的畅通。2、气:加强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合理布局厂内设施,通过设置生物除臭系统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使恶臭气体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的二级标准排放值。同时应做好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保证恶臭污染物达标排放。 3、噪声:加强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通过优选设备、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防止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4、固体废弃物:加强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实验室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收集暂存,并按国家关于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收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与污水处理厂污泥应实施分类收集,定点堆放,统一委托相关部门清运。5、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及各个池体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厂区路面进行硬化处置。在今后的运行中加强对设备的维护、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对关键设备采取备用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6、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应按相关要求编制或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切实防范环境风险。7、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避免发生污染扰民现象。8、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并定期维护。 | |||||||||||
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关于对《 (略) 洱海环湖截污工程—大理古城下沉式再生水厂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