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让公示
- 成交宗地
- (略) 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公告(青自然资规(自)告字〔2024〕3号) 2024-11-21 09:14:17
(略) 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公告 青自然资规(自)告字〔2024〕3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略) 上拍卖的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拍卖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出让地块周边配套情况以现状为准。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土地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建筑面积的乘积。出让金中不含契税、耕地开垦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费用。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拍卖出让文件》中《竞买资格及要求》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 (二)竞买人应为在青岛 (略) 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并在本地实际经营,依法纳税。 三、拍卖文件的下载 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交易系 (略) 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http://**)点击“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进入。 四、本次拍卖出让设起始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文件的领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要求,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拍卖出让文件”)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青自然资规字〔2023〕154号)等资料。竞买人 (略) 公共 (略)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查询。 竞买人应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10日, (略) 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人应于2024年11月21日9时至2024年12月10日16时前,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6时,竞买人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收款银行的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在网上交易系统获得竞价资格。 七、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11日10:00 拍卖地点:竞买 (略) 公共 (略) 进入“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两宗地块采用带方案方式出让,详细文件可登#青岛前湾 (略) 管网http://**进行查看,须由同一竞买人竞拍,不得单宗竞拍。 (二)竞买人须持有数字证书(CA),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须携带有效证件等相关资料到青岛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窗口,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CA)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 (略) 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的办理指南》。 (三)拍卖 (略) 上交易, (略) 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在竞买申请前,竞买人应当详细阅读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及出让宗地相关的信息。一经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同意接受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对竞买行为和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次两宗地现状出让,出让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自行踏勘出让地块。 (五)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九、注意事项 (一)申 (略) 页提 (略) 上交易系统,并慎重上传《竞买申请书》等竞买申请需提交的资料。如上传虚假或与竞买申请无关的 (略) 上交易活动的,申请人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二)网上交易结束后,竞买人所提交纸质文件未通过审查的,应当撤销竞买人的竞得资格,由出让人没收5%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未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青自然资规字〔2023〕154号)第六条项规定提交纸质申请文件资料,或暂定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由出让人没收其全部竞买保证金,竞价结果无效。 (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青自然资规字〔2023〕154号),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价结果无效,出让人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由出让人没收全部竞买保证金。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1.采取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通过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手段影响或操纵交易系统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 (略) 上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其他违法行为。 竞买人须认真阅读《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文件》所约定的所有事项,并严格遵守,未按规定履行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联系方式 出 让 人: (略) 自然资 (略) 承 办 人:中国(山东)自由贸 (略)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57号 联系电话: 0532-#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