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名称
(略) 花溪区实验中学
2.项目名称
202 (略) 花溪区实验中学学生中餐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
ZB(FYF)*
4.资金来源
由用餐学生的家长出资。
5.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6.项目概述
(略) 花溪区实验中 (略) 经开区珠江路21号,在校学生约1900人,采用投标人入驻学校食堂加工经营的方式,将按招标要求加工的餐食成品送至指定的就餐地点。
本项目经过全校各年级各班共计1764名学生(家长)参与投票,有1625名学生(家长)同意执行本项目,同意人数占比超过50%以上,符合在校学生(家长)大多数人的意愿。本项目由该校全体家 (略) 花溪区实验中学作为采购人,且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负责监督,切实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
7.采购预算及数量
详见采购清单。
8.合同服务期
*年,合同一年一签,满意度达到要求的第二年自动续签,第二年满意度达到要求的第三年自动续签。
9.报价方式
(1)本项目为单价报价。
(2)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
10.供应商资格
(1)参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如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之日起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 件范本)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提供承诺函 (需提供原件,格式自拟) ,中标后,如经核查 承诺内容不属实,取消中标资格。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①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本项目服务人员具有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11.受邀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受邀时间:2023年03月21日12时00分至2023年03月28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1日12时00分至2023年04月04日17时00分。
12.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1日14时40分;
以本项目邀请函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的,以变更邀请函时间为准。
13.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花溪区实验中学
地址: (略) 经开区珠江路21号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阳光 (略)
地址: (略) 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30号
联系人:尹飞
联系电话(传真):0851-*
(3)监督单位:贵阳 (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