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草堂河流域清淤疏浚砂石资源经营权出让<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标的系奉节县草堂河流域清淤疏浚砂石资源经营权出让,出让期8年,标的评估值61527.34万元,拟按现状以不低于出让底价61527.34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出让。河道详情见下表:
序号 | 流域 | 河流 | 清淤疏浚(区) 点名称 | 砂石种类 | 砂石资源储量(约万t) | 资源类别 | 储量(约万t) |
1 | 草堂河流域 | 草堂河 | 土地岭至郑万高铁大桥 | 卵石夹砂 | 642.60 | 砂 | 449.82 |
石 | 192.78 | ||||||
2 | 郑万高铁大桥谭木匠湾 | 卵石夹砂 | 61.20 | 砂 | 42.84 | ||
石 | 18.36 | ||||||
3 | 谭木匠湾至水碾子 | 卵石夹砂 | 14.56 | 砂 | 10.2 | ||
石 | 4.36 | ||||||
4 | 水碾子至双河口 | 卵石夹砂 | 57.89 | 砂 | 40.53 | ||
石 | 17.36 | ||||||
5 | 双河口至花栎山 | 卵石夹砂 | 6.53 | 砂 | 4.58 | ||
石 | 1.95 | ||||||
6 | 向家坟至水洞村 | 卵石夹砂 | 22.27 | 砂 | 15.59 | ||
石 | 6.68 | ||||||
草堂河小计 | 805.05 | 砂 | 563.56 | ||||
石 | 241.49 | ||||||
7 | 石马河 | *家咀至太白桥 | 卵石夹砂 | 136.51 | 砂 | 95.56 | |
石 | 40.95 | ||||||
8 | 太白桥至石庙子 | 卵石夹砂 | 37.95 | 砂 | 26.57 | ||
石 | 11.38 | ||||||
9 | 石庙子至椿树坪 | 卵石夹砂 | 13.26 | 砂 | 9.29 | ||
石 | 3.97 | ||||||
石马河小计 | 187.72 | 砂 | 131.42 | ||||
石 | 56.3 | ||||||
10 | 三岔河 | 双河口至岩屋煤矿 | 卵石夹砂 | 11.29 | 砂 | 7.91 | |
石 | 3.83 | ||||||
三岔河小计 | 11.29 | 砂 | 7.91 | ||||
石 | 3.38 | ||||||
11 | 廖家沟 | 刘家咀至廖家湾 | 卵石夹砂 | 6.80 | 砂 | 4.76 | |
石 | 2.04 | ||||||
廖家沟小计 | 6.80 | 砂 | 4.76 | ||||
石 | 2.04 | ||||||
合计 | 1010.86 | 砂 | 707.65 | ||||
石 | 303.21 |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3年3月27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50万元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为保护出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出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出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交易合同生效且结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可凭交易合同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六、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奉节县草堂河流域河道清淤砂石资源分析报告》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成为受让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奉节县草堂河流域河道清淤砂石资源分析报告》要求进行作业。
七、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砂石资源储量与公告中披露的储量可能有出入等)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八、由于河砂随着河床流态的改变而发生变化,本次清淤疏浚的范围及预估疏浚量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相关数据与疏浚河段的实际情况有一定出入,意向受让方应具有风险意识,认真了解现场相关情况,查阅相关材料,充分考虑淤积物泥沙比、开挖、运输、堆放、处置等费用等,平衡疏浚总费用与砂石资源售卖收入,对标的作充分的考察和全面的风险评估。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为受让方后,若本项目出让范围内出现河砂短缺现象而导致采挖量减少,或因受让方采挖能力不足、管理不善引起纠纷、出现不可预见因素、 (略) 场行情变化或受让方与沿河群众发生纠纷引发停工等原因导致经营亏损出现经济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出让方不作任何补偿。
九、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经营权出让价款由受让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一次性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十、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于经营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网络竞价实施方案》。
十一、受让方须服从奉节县水利局和相关部门的现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本次出让的疏浚范围进行清淤性采挖,在现行条件下,标的水深较浅不满足船舶停靠要求或河段无合法码头,受让方需自行开挖港池及对码头进行整治达到县航道管理部门要求,所需手续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疏浚范围内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果、竹、木、坟墓、管线等)的使用和补偿由受让方与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疏浚过程中与村社涉及的道路、过桥、砂石堆放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解决;在疏浚过程中与其他利益关系人发生的民事纠纷和民事赔偿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解决和全部承担;因疏浚作业与涉河群众产生的矛盾纠纷(涉河群众的土地、住房安全等)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和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本次出让金额仅为清淤疏浚砂石资源经营权出让金,不包含其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受让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可能涉及环保、交通、国土、林业、水利等方面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受让方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环保、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的造成的损害)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清淤疏浚作业完工后,受让方必须自行负责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临时道路和清淤疏浚作业相关各类设施设备,清除散落的淤积物,恢复河道原貌,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不得向出让方提出索赔、补偿等。
十三、受让方清淤疏浚应遵循公共利益优先原则,清淤疏浚区域内若出现对防洪、水生态、水环境、交通、电力及其他涉水工程产生严重安全隐患或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应立即先行停止作业,由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厘定责任,待整改完成后再恢复采挖作业。如因受让方采挖作业造成了不良后果,出让方有权终止受让方的清淤疏浚及采挖作业,全额扣除价款,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
十四、本次出让底价为不含增值税价格,本次出让价款出让方只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在此提醒各意向受让方注意。
十五、本次交易公告的清淤疏浚砂石资源储量仅为参考值,以实际采挖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数量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六、项目的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清淤疏浚砂石资源出让方案》。
报名联系人:田老师
报名电话: 023-* *
报名地址:奉节县永安街道紫云街69号附31号( (略) 旭澳百货斜对面2楼)2-11
标的联系人及电话:*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