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按照《20 (略) 省级公路沈环线小北河太子河特大桥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及第2.3款约定,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及修改。如果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书为准。如果前后发出的补遗书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
一、招标文件补遗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1(综合评分法)”中“2.2.4(4)企业信誉”和“第三章 评标办法2(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2.2.2(3)企业信誉”中信用评价结果的认定修改如下:
“信用评价结果的认定:优 (略) 交通运输厅20 (略) 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辽交公水发〔2022〕78号), (略) 无评价结果的,采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交通运输部公告2022年第56号)。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修改为:
“信用评价结果的认定:优 (略) 交通运输厅20 (略) 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辽交公水〔2023〕155号), (略) 无评价结果的,采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交通运输部公告2022年第56号)。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招 标 人: (略) 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略)
日 期: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