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梁 (略) 中梁首府11#楼、1#配电室、2#配电室、地下室进行规划条件核实,因涉及有部分建设情况与规划审批情况不一致,特此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该项 (略) 金湖大道东侧熊家洲大道南侧,由大冶梁 (略) 建设,总用地面积为*㎡。2019年11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建设规模为地上*.51㎡,地下*.14㎡,建设内容为1#、3#楼、2#、5#楼、6#楼、7#、8#、9#楼、10#楼、11#楼、12#楼、1#配电室、2#配电室、地下室。本次申请分期对已建成的11#楼、1#配电室、2#配电室、地下室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经与规划设计文件(冶规设2019-123)比较,物业用房、社区用房、停车位满足要求,但存在以下差别:一是容积率为 0.03(分期)/0.03(分期) ,建筑密度2.07%(分期)/2.06%(分期);二是总建筑面积为*.17㎡,比规划审批面积*.33㎡少建4.16㎡;总计容 面积为1151.26㎡,比规划审批面积1145.3㎡多建5.96㎡;基底总建筑面积为800.36㎡,比规划审批面积795.4㎡多建4.96㎡,在合理误差范围内。
在公示期内如对该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如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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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