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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智慧管理中心文化走廊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LNZZ-*)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智慧管理中心文化走廊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招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一楼室外门斗及台阶施工、入口大厅改造,一楼二楼天棚及墙面施工,楼梯
间墙面改造,综合布线灯具安装等其他零星维修政造项目。(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智慧管理中心文化走廊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智慧管理中心文化走廊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
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正则 (略) (地址 (略) 站前区三楼东里72-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正则 (略) (地址 (略) 站前区三楼东里72-1
号)
七、其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
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说明:以上文件加盖企业鲜章)
*
5.售价:500元/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公告在中国 (略) 进行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张景川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则 (略)
地址: (略) 站前区三楼东里72-1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0417-*
电子邮件:1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赵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
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