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8日山西省 (略) 新建年产2.5GWH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省 (略) 新建年产2.5GWH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6-*
通讯地址:阳城县凤城镇八*口商业街1号
邮编:*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8日
山西省 (略)
新建年产2.5GWH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 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配料粉尘 (不外排) | 粉尘 | 粉料配料环节密封设计,车间空气由空气循环系统三级除尘过滤,在车间内循环使用不外排。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DA001 | V0Cs | 配置NMP回收装置通过24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 ||
DA002 | V0Cs | 楼配NMP回收装置通过24m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 ||
DA003 | V0Cs | 电解液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
DA004 | V0Cs | 楼电解液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
PACK线喷码废气 | V0Cs | 经车间净化排风系统过滤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
地表水 环境 | 设备清洗用水 | / | 负极设备清洗用水经收集桶收集后,全部回用于负极生产。 | 不外排 |
NMP回收装置喷淋用水 | / | 全部进入NMP回收装置废液储罐,无废水外排。 | 不外排 | |
声环境 | 设备噪声 | 等效A 声级 | 基础减振、厂房屏蔽、定期维护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1、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废隔膜纸、废包装盒、不合格电池、不合格电芯、废极片、边角料收集后外售收购站。 3、危险废物:化学品包装物、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在危废贮存库内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对危废贮存库、贮存点进行重点防渗:按要求应重点防渗,拟采用混凝土地坪900mm+土工膜+防渗水泥150mm+混凝土地坪200mm+环氧树脂漆; 生产车间进行一般防渗:按要求应做一般防渗,拟采用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小于200mm)+2mm 厚防渗土工膜(HDPE膜),渗透系数≤1.0×10-7cm/s。 | |||
生态保护 措施 | 加强厂区绿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