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延安路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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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蚌山区胜利路1166号
项目名称 | (略) 延安路大桥及接线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淮上区、龙子湖区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铁第 (略) (略) |
项目概况 | 延安路大桥及接线工程南起于凤阳路交口,主线桥起于光明街交叉口北,向北依次上跨治淮路、长准路、滨河南路、南岸大堤、淮河、北岸大堤、滨河北路、淮上大道、花园路,于双墩路交叉口南高架落地路线全长约2.733公里。道路建 (略) 主干路。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临时工程、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环保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施工期: (1)施工现场100%围蔽,根据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施工现场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硬质围挡,并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2)工地路面100%硬化为满足绿色施工要求,应结合施工设计方案,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对主要作业区、行车区进行硬化。地面硬化形式包括混凝土路面、钢板路面、预制混凝土路面、人行道砖路等。 (3)工地砂土、物料100%覆盖工地上堆放的砂土、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物质采取覆盖防尘网或防尘布密闭处理,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土方应及时清运,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运输弃渣的自卸汽车在装渣后应按规定配置防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4)施工作业100%洒水土方作业施工、拆除工程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必须采取喷水降尘措施。根据扬尘污染程度设置相应的喷雾设备或者洒水降尘。洒水降尘的时间安排根据施工现场扬尘情况,每天安排洒水不少于4次,扬尘较多、遇重污染天气时以及每年10月至次年2月应安排6次以上。在靠近拟建道路沿线的居民点施工时,根据天气和施工情况定期清扫、洒水,减少道路二次扬尘,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车,每天洒水2次,保证施工场地的湿润度,有利于抑制施工现场扬尘的产生,从而可以有效地减轻对施工现场周围敏感点的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5)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工地出入口应当安排专人进行车辆清洗和登记,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的轮胎和车身外表应当完全冲洗干净后,方可进出工地。车辆冲洗设施应配备高压冲洗水枪或者安装自动洗车装置。 (6)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施工现场内裸露3个月以上的土地,应当采取绿化措施;裸露3个月以下的土地,应当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 (7)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各司其职。 (8)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不设混凝土、沥青及水泥砂浆搅拌站,施工期采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沥青,因此不存在沥青熬炼、搅拌等过程产生的污染。在道路沥青铺设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沥青烟,受影响的主要将是铺设道路时的现场施工人员和两侧居民,通过做好两侧围挡,给施工人员发放劳保用品等措施,避免施工人员和两侧居民直接接触沥青。沥青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洒落,沥青摊铺采用全幅一次摊铺成型,避开清晨和晚间大气扩散条件相对不利时间段,能较好的降低沥青烟对周围环境空气的污染。 (9)散货物料的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采取定期洒水措施,保证堆垛的湿润,并配备篷布遮盖;石灰、水泥等不宜洒水的物料应贮存在三面封闭的堆场内,上部设置防雨顶棚;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合理调配施工物料,物料根据施工实际进度由产地调运进场,尽量减少堆场的堆存量和堆存周期。 (10)对渣土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严格管控,杜绝撒漏现象发生。 (11)完善扬尘污染监控平台,强化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系统维护、管理和运用。 (12)施工车辆尽量采用新能源动力车辆,减少车辆尾气排放。 运营期: (1)道路管理职能部门可按照《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五阶段)》《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六阶段)》等标准,禁止超标机动车通行。 (2)降低路面尘粒。及时清扫路面,降低路面尘粒,由于道路扬尘来自沉降在路面上的尘粒,减少这些尘粒的数量就意味着降低了污染源强。 (3)建议规划部门合理规划道路两侧土地使用功能,并将新规划的第一排建筑物尽量向后退缩,与道路保持一定的距离,缓解机动车尾气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 (4)建议在道路两旁绿化带栽种对汽车尾气有较强吸收能力的树种,以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 2.废水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作业面冲洗废水等。本项目在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临时停放区设置排水沟,冲洗废水排入排水沟经隔油沉砂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的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洒水防尘、消防、绿化和车辆、机械冲洗,不外排。 运营期:本项目营运期道路运行时自身并不产生污水,但由于项目道路路基压实,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后,形成雨水不可渗透的结构,加大地表雨水径流量。营运期水环境污染源主要为桥面和路面雨水冲刷废水。 3.噪声 施工期: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高噪声、高振动的施工作业宜在白天进行,严禁休息时间(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进行有强噪声和振动污染的施工作业。 (2)施工期间,必须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不得扰民;需要夜间施工 (略) 的有关规定办理夜间施工申请,并公告附近居民,以便取得谅解,并尽可能集中时间缩短施工期。 (3)噪声较大的机械如发电机、空压机等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较大,而本项目沿线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距离施工场界较近,应对上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如采用隔声棚,并定期保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使用蒸气桩机、锤击桩机进行施工。 (4)本项目沿线多处敏感目标离施工场地较近,工程施工基础阶段噪声影响较大,需设置2.5m高施工围墙和移动隔声屏,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的影响,确保声环境敏感目标达标。 (5)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安排在远离住宅区的一侧。 (6)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施工场地内设置现场混凝土、沥青和砂浆加工装置。 (7)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将建筑施工环境噪声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在施工工程招投标时,将降低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列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并在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8)根据国家环保总局1998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在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在高考期间和高考前半个月内,除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外,还禁止进行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 (9)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联合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设立24小时值守热线,并设置专门的联络员,做好施工宣传工作,加强与沿线居民的沟通,根据居民意见及时改进管理措施,以保证沿线居民的生活质量。 运营期: (1)根据现场调查,区域道路附近的敏感建筑物较为集中,主要位于道路两侧。对区域的声环境保护,宜对敏感建筑物噪声进行防护。因此,本次评价建议对于敏感点现状超标的,工程运行后其环境噪声应维持现状水平;敏感点现状达标的,工程运行后其环境噪声应达到相应功能区噪声标准。 (2)沿线住宅、学校等噪声敏感点较为集中,运营期区域主要以小型车等通行为主,本工程设计从实际出发,要求全线铺筑低噪音路面,降噪量可达到3 dB(A)左右,以满足行车舒适性、降低噪声等要求。 (3)本工程高架沿线主要为中低层住宅,仅在存在部分高层建筑的影响,本次评价建议对高架段采取4 m的带折角的直立式屏障措施,带折角的直立式声屏障对声影区降噪效果预计可达到8 dB(A)。 (4)对于铺筑低噪音路面以及声屏障措施后声环境超标的敏感点(主要为地面道路第一排建筑),采取设置双层中空隔声窗措施,隔声窗降噪量要求大于30dB(A)以上,使得室内环境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的要求。 (5)本工程设计已在主线高架段预留全封闭式声屏障布设基础,保证在运营期噪声监测结果超标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更为严格噪声防治措施,确保沿线声敏感目标达标。 4.固体废物 施工期: (1)根据《 (略) 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通过招标、协议等方式,选择信用评价良好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承接建筑垃圾运输工程。 (2)施工场地出口实行硬地化、设置洗车槽、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池并有效使用;施工期间采取措施避免扬尘;设置建筑废弃物专用堆放场地,并及时清运建筑废弃物。 (3) (略)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必须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运载土方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禁止车厢未密闭、未冲洗干净或者不符合核定的载质量标准的车辆驶离工地。 (4)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环卫单位定期清运。 只要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不排放其他固体废物。 5.生态 施工期: (1)主体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现有生态景观环境会发生改变,施工中需有步骤分段分片进行,妥善保护好沿线的生态景观环境; ②施工尽量在红线范围进行,堆土、堆料不得侵入附近的空地,以利维护当地生态景观环境; ③要有次序地分片动工,避免沿线景观凌乱,有碍景观,还可设挡防板作围障,减少景观污染。 在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撤出占用场地,恢复施工点原状。 (2)施工过程中生态保护措施 ①施工人员进场后,应立即进行生态保护教育,严格施工纪律,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自觉树立保护生态和保护植被的意识; ②对施工线路上的树木应尽量减少砍伐,对无法避免砍伐的树木,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树补偿,以保持自然和生态环境免遭破坏; ③对于不可避免的道路两侧开挖工程,要明确并严格控制开挖界限,不得任意扩大开挖范围,避免造成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水域桥梁下部结构施工采用钢护筒、钢套箱施工工艺,将施工区与水体隔离。 ②制定合理的桥梁下部结构施工计划,尽量缩短钢护筒施工时间,减轻钢护筒施工对河床的冲击。 ③水域桥梁桩基钻孔施工时,注意检查钻孔泥浆设备和管道密闭性,避免泥浆泄漏进入河道。废弃泥浆和钻渣由船舶及时运送至*域处理,严禁直接向水体排放废气泥浆和钻渣。 ④施工船舶产生的油污水,应在靠泊后依托靠泊码头油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放进入河道。 ⑤施工物料及固体废物不得在河堤范围内堆存或倾倒。施工废水不得直接向地表水体排放。 ⑥做好水生生态监测工作,一旦发现对淮河水生生态造成明显影响,需立即停止施工,并由建设单位履行相应的生态防护和补偿措施。 (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①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施工前期应重点做好排水,拦挡等临时措施; ②落实施工期的水土流失临时防护措施,避免在暴雨和强降雨条件下进行土建施工作业;施工后期及时跟进水土流失永久防治措施,以免造成水土的大量流失; ③施工前应先修建截水沟再进行路基施工,尽可能减小坡面径流冲刷程度; ④路基边坡成形后,应及时布设边坡防护及路面绿化措施,以免地表裸露时间过长,造成较大的水土流失。 (5)临时用地防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2021年11月10日),在施工结束后应当拆除临时建筑物,将临时占用土地恢复为绿地。 做好临时堆土去向衔接,临时堆土及时清运。场地利用结束时,进行场地平整,复耕。施工过程中对堆放的钻渣采取临时拦挡、苫盖、排水和沉沙等临时防护措施。 运营期:加强水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6.突发环境风险 施工期: (1)在道路两侧设置防撞栏,并间隔一定路段设置标志牌、限速牌和报警电话警示牌等。 (2)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南北岸各设置1个事故池及径流切换系统。 (3)桥梁桥墩应采取防撞系统,设置警示标志。 (4)安装交通监控系统,设置交通监控系统可以及时进行数据及信息收集。 (5)桥梁入口处须醒目设置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的标志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延安路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蚌发改审批〔2023〕185号),项目代码:2307-*-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