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环建表字〔2023〕50号
关于《辽宁省桓仁县二棚甸子镇桓仁矿区铜铅锌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桓仁县二棚甸子镇桓仁矿区铜铅锌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3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 (略) 桓仁满族自治县二棚甸子镇二棚甸子村、沙尖子镇影壁山村,此次为详查延续,延续后面积缩减为6.8633km2,项目总投资为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99.5万元,占总投资的18.2%。项目勘查期限为五年(2023年至2028年),主要建设内容为采取钻探、槽探的方法进行详查工程,工程点测量点95个(88个岩芯钻孔,1个水文钻孔,6个槽探),其中岩芯钻探38710m(含补充前期未完成工作量2394.78m),共88个岩芯钻孔,水文地质钻探710m,共1个水文钻孔;槽探工程共计6条探槽,设计槽探1500m3。临时占地218m2,包括临时表土场40m2,临时沉淀池178m2。项目不新建运输道路,利用原有探矿道路及乡村道路。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单),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勘探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对临时表土场表面进行夯实处理,加盖苫布覆盖处理,设置挡土墙、截洪沟等,可有效控制尘源。加之勘探区地形开阔,废气扩散条件好,且勘探过程挖掘的土方含水率较高,挖掘后及时移至临时堆放场地进行堆放,并用网布进行遮盖,定期洒水抑尘,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郊区及农村地区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在每个钻孔旁设置1个沉淀池(每座容积2m3)及1个可移动储水箱(每座容积2m3),泥浆水进入沉淀池内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较高的设备设置减振垫,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夜间不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低速、静鸣,并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和养护,施工区域四周设置临时隔声挡板等,经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处理后,施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拆除临时防渗沉淀池产生的固体废物及塑料布随勘探人员带下山,集中收集清运;产生的表土存放于临时表土堆场,采用苫布遮盖,用于生态恢复;剩余的土方带回实验室分析;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塑料布全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产生的钻屑被循环介质带出地面后,采用振动筛从泥浆中分离出来排入沉淀池,每个钻孔完毕后,沉淀池进行填埋压实、覆土复垦处理;产生的泥浆及岩屑沉淀于池底。岩样岩心由勘查单位保留,对地质编录完毕后的废弃岩心进行填筑处理。
(五)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在项目范围内进行,尽量减少施工占地,不越界占用周边林地和耕地,尽量减少水土流失,减少对土地、植被、景观的扰动和破坏;勘探工程结束后,钻孔要整孔封孔,采用325#以上水泥,水灰比小于0.5,用泥浆泵从下至上一次封孔,封孔完成后在孔口中心处设立埋深不小于5m的水泥标志桩;设置挡土墙、截洪沟等;施工结束后对区域进行生态修复,恢复至原有生态环境。
三、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勘探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五、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 (略) 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致诚华远(辽宁)建设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