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02-D | 宗地总面积: | *.5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广东省(肇庆)大型产 (略) ( (略) (略) )东进大道南侧,*-02-D地块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并且 ≤65.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5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235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 (略) 、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外,均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二)竞买 (略) 大沙镇范围内设立具 (略) (略) 大沙镇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竞买申请人 (略) (略) ,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 (略) 大沙镇 (略) 开发建设该地块, (略) 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如三个月内未达到以上条件,则成交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买人从事的产业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九条“现代物流业”第7点“城市物流所需的公共仓储及车辆停靠、装卸、充换电等配套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该宗地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元/亩,年产值≥*元/亩, (略) 上竞得土地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时须提交竞得人与粤桂合作特 (略) (肇庆)管委会 (略) 签订的《宗地监管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5年01月02日 到 广 (略) 中的(新系统) (略) 公共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portal/#/*/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5年01月02日 到 广 (略) 中的(新系统) (略) 公共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portal/#/*/index)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02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1月03日 10时00分在广 (略) 中的(新系统) (略) 公共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portal/#/*/index)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地的总价款,包括受让土地的出让金,但不包括契税、印花税。 (二)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价款,出让价款的20%作为合同定金,竞买保证金若不足出让价款20%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按时缴纳不足部分。其余出让价款及契税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三)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1年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超过1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四)确定竞得人后, (略) 上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24号
联 系 人:梁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8-*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农行肇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