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 (略) 洪雅县七里坪镇2021-4-4-1、2021-4-4-3地块
占地面积:4861.8933 m2 ;
地理位置: (略) 洪雅县七里坪镇鲜湾村;
未来规划:2021-4-4-1地块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2021-4-4-3地 (略) 用地;
2、洪雅县止戈镇19-13-1地块
占地面积:6524.2m2 ;
地理位置:洪雅县止戈镇 (略) ;
未来规划:医疗卫生用地(A5);
3、洪雅县止戈镇#-02地块
占地面积:#.92m2 ;
地理位置:洪雅县止戈镇 (略) ;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4、洪雅县柳江镇B-19地块
占地面积:#.65 m2;
地理位置:洪雅县柳江镇红星村;
未来规划:社会福利用地(A6);
5、洪雅县七里坪46-3-2地块
占地面积:3128.8456m2;
地理位置:七里坪镇七 (略) ;
未来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
二、第一阶段调查简述
2024年11月,我单位对洪雅县止戈镇#-02等5个地块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查阅地块历史资料得出:①洪雅县止戈镇#-02等5个地块利用历史为农业用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和未利用地;②洪雅县止戈镇#-02等5个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 (略) 置,不涉及槽罐、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无规模化养殖场。③洪雅县止戈镇#-02等5个地块周边生产活动对调查地块造成土壤污染的潜在风险低,对其土壤环境影响极小。
三、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通过对洪雅县止戈镇#-02等5个地块历史资料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土壤快检等方式,确认洪雅县止戈镇#-02等5个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2021-4-4-1地块和七里坪46-3-2地块可以作为第二类用地使用,其它地块可以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